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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医院与病人签订“医患协议书”

2022-07-30
来源:求医网

山东莱芜医院与病人签订“医患协议书”

从今年5月起,莱芜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将率先与住院病人签订“医患协议书”,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防范医疗隐患。

据了解,每份协议书经莱芜市公证处现场公证后生效,主要包括医院责权利、病人责权利和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履行的法律程序等5项内容。协议书规定,医院要禁止医务人员非法收受财物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各种名义的乱收费和乱检查,对危重病人要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等。患者除配合治疗,按章交费外,不得在医院内为死者举行各种形式的迷信祭祀活动。对院方诊疗过程和结果有疑义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得扰乱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200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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