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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大型医用设备管理

2022-07-30
来源:求医网

山东规范大型医用设备管理

《山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办法》近日以“省长令”形式发布施行。制定这一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发挥卫生资源综合效益。

针对过去在大型设备配置与应用方面的混乱状况,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省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大型设备配置与应用的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协助省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的大型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工作。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备的配置与应用管理,都要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设备配置应遵守的原则,即“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符合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与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同时规定需配置大型设备的医疗机构应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供有关材料,经过批准并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省卫生行政部门从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同时对批准的颁发配置许可证。

《管理办法》对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具备的条件作了严格规定:一是必须进行应用技术评审,并取得《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二是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有关技术考核,并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三是应将设备“配置许可证”、“应用质量合格证”,同省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检查治疗“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位置。

200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