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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优惠政策繁荣樟树中药材交易市场

2022-07-30
来源:求医网

十大优惠政策繁荣樟树中药材交易市场

--“南国药都”樟树中药发展专题信息

樟树中药材专业市场是经国家批准的17个专业市场之一。为加快培育和繁荣即将竣工投入使用的新樟树中药材专业市场,樟树市制定了十项优惠政策吸引市内外药商进入新市场。

一、所有药商不受地域、身份限制,都可先进入新市场经营,后补办有关证照。

二、凡进入市场经营的药商,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均可免费解决2个城镇户口指标或外地户口迁入指标。

三、凡到新市场购买铺面房的药商,免交房产交易费、契税。参与自筹统建铺面房的药商,免收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费。

四、到新市场经营的药商,其子女入学、入托等享受城区居民同等待遇。

五、新市场竣工营业后,凡1个月内搬入新市场的原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户,由药业局负责统一免费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变更手续。

六、到新市场经营的药商,自开业之日起两年内免收一切管理规费,一年的试营业期间暂缓征税。并且征税后属本级财政收入部分的,由地方财政列支全部返还。

七、充分保障和维护入市药商的自主权和合法权益,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任何单位不得进入市场检查。

八、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局负责为入市药商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负责协调解决市场建设、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代办各项入市经营手续,免费提供全国各大中药材市场信息服务。

九、凡在新中药材专业市场设立药材收购点的市内、外药材公司和药厂用房优先安排,并享受个体药商同等优惠政策。

十、凡在新中药材专业市场设立道地药材专卖点和各类道地药材区域专卖代理的本地或外地药商,进行专业化中药材品种经营,如枳壳、黄栀子、吴茱萸、天麻、人参、枸杞、田七、鹿茸等。在三年以内,若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上缴所得税属于本级财政收入部分的,由地方财政列支全部返还;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的,其上缴所得税属本级财政收入部分的,由地方财政列支返还50%。

200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