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首创医疗警察
本报讯一项旨在加强医疗监管,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警务制医疗稽察大队,现已开始在辽宁省医务系统实施。这种组织出现,目前在全国还是首创。
医疗稽察大队由医疗卫生行业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下设管理组、医疗组、护理组。主要职责是,对医疗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形成意见和建议,通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议后下达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同时对医患双方争议进行调查,提出建议,依法调解或上报执法部门处理。
(韦)
中国医药报
1999.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