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狂犬疫苗监管出成效
2005.08.02
邵小青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派出检查组,对江苏省的狂犬疫苗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按照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检查了生产现场,并查看了管理资料。检查组对该省疫苗生产厂家的疫苗菌毒种库管理和狂犬疫苗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期,针对一些犯罪分子制售假狂犬疫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关于查处假人用狂犬疫苗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购用狂犬疫苗渠道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对个体诊所和小型医疗机构狂犬疫苗来源的检查力度,对购用无记录,从不规范单位或个人手中购苗者,依法严肃处理,并认真做好假狂犬疫苗案件的举报受理工作。
此前,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疫苗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9959人次,查处包括假劣狂犬疫苗在内的各类疫苗案件77起,查获假劣疫苗标值599992.6元。近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关于加强疫苗流通监管的紧急通知》转发各市局,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近年来疫苗类药品案件发生的特点,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预案,尤其是对一些销售假劣狂犬疫苗等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恶性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积极会同卫生部门,加强对基层卫生防疫部门狂犬疫苗购买、配发、存贮、保管等环节的监管,建章立制,并督促基层卫生防疫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疫苗类防疫用药的供应和使用管理办法,防止假劣狂犬疫苗的流入,切实保证群众预防用苗的有效供应和产品质量。同时,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提醒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到一些个体小诊所购买使用价廉的“狂犬疫苗”,对发现的生产销售假狂犬疫苗案件,主动向药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