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药监局加强对疫苗的监督检查
2005.07.04
安徽省泗县大庄镇发生群体接种甲肝疫苗事件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该省疫苗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于2005年6月30日向全系统发出紧急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生产、经营疫苗和过期失效疫苗问题。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疫苗产品,就地封存,依法严肃处理。严禁不合格的疫苗流入使用单位。二是严格疫苗的流通监督管理。未经批准并加注“疫苗”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不得经营疫苗;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疫苗。三是加强对接种疫苗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对接种疫苗使用注射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购销不规范行为,严禁质量不合格无菌注射器产品流入接种疫苗使用单位。四是要从安徽省泗县发生的疫苗接种事件中深刻认识加强疫苗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对疫苗接种发生的群体性不良事件和疫苗生产经营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依据职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依法严肃处理。并采取得力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相关工作。
SFD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