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南昌封杀河南鲜肉是否违反国务院令?

2022-07-30
来源:求医网

南昌封杀河南鲜肉是否违反国务院令?

经国家经贸委认证并受到全国许多地方欢迎的河南双汇集团出品的“安全食品”双汇牌冷鲜肉,近日,在南昌市惨遭“封杀”。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4月9日,河南双汇集团江西第一家冷鲜肉专卖店在南昌市丁公路集贸市场开张,专卖店门口出现了人们久违了的排队购买现象。然而,就在专卖店业务繁忙时,南昌市商贸委组织市肉品稽查大队稽查人员将位于南昌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双汇”冷鲜肉供应仓库查封,并下发了《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双汇牌冷鲜肉并处罚金3000元;4月11日上午7时多,双汇专卖店门口已围满了人,这时,南昌市丁公路集贸市场物业管理部门不顾围观群众和消费者的义愤,用一把大锁将店门锁死,并断了专卖店的电,致使专卖店无法正常营业;4月12日(双休日),“双汇”专卖店“偷偷”开门营业,一天平静,但专卖店老板又担心明天的命运会是怎样,果然,4月13日,“双汇”冷鲜肉专卖店再遭厄运,一大早,店门再次被锁。

双汇集团生产的“双汇”冷鲜肉是国家经贸委认证的“安全食品”,深受消费者欢迎,不仅在国内许多地方销售,而且出口国外。南昌市一位消费者说,“双汇”的冷鲜肉比市场里的不仅肉鲜,价格也低。此言在个体肉贩这里得到证实,“双汇”的肉价格便宜,他们到南昌市肉联厂进肉,最高时每斤4.5元,最低也要4.1元,现在,“双汇”的肉价普遍比他们便宜1至2元。便宜1至2元钱对于有钱人来说算不得什么,但对于收入不高的工薪阶层特别是对于城市贫困人口来说,就是一件大事了。假如一个家庭一天买一斤肉,便可节余1至2元钱,这钱也就基本可以解决一天的蔬菜支出;如果用买肉节余下的钱买鲜牛奶,不就可以解决一个小孩一天1至2袋鲜牛奶的费用吗?如此看来,“双汇”冷鲜肉受到市民的欢迎也就理所应当了。但如此价廉物美的好事,是谁看不顺眼?是谁在封杀?又是谁在与老百姓的利益过不去呢?

表面上看起来,对“双汇”冷鲜肉的“封杀”是南昌市肉品稽查大队稽查人员所为,是个体肉贩的利益受到冲击而不满,是物业管理者可能受人指使而锁门,实质上幕后还应该是有政府部门的支持。据4月10日《江南都市报》报道,南昌市商贸委负责人就表示,对河南“双汇”冷鲜肉的查封是对的。此人还明确表示,“双汇”冷鲜肉绝对不允许进南昌市场。

为什么不允许河南“双汇”冷鲜肉进入南昌市场?依据是什么?原来,1996年南昌市就有了一个《南昌市肉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第7条规定:肉品经营者必须从市政府批准的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场(点)购进肉品,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肉品。当然,南昌市制定这样的办法其本意是为了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本来无可厚非,但据此“封杀”一个由国家经贸委认证的品牌,将原本是一个好规定演变成垄断者的尚方宝剑,却让人感到有地方保护主义之嫌,因为所谓“其他渠道”应该是指私屠私宰,而不是外来品牌。

其实,这项规定早就应该废止了。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第303号令《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第3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以任何方式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工程建设类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对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工程建设类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纵容、包庇,限制公平竞争。”第28条规定:“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或者部分抵触的,全部或者相抵触的部分自行失效”;“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地方性法规同本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执行本规定。”

但为什么时至2003年4月,地区封锁仍然在南昌市个别行业中存在呢?记得去年9月,当南昌市“开心人”平价药店遭到行业“封杀”时,有关部门对“开心人”给予了大力支持,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我以为,对待“双汇”冷鲜肉也应该采取同样的态度才对。近两年来,南昌市改革开放的形势很好,经济发展走上了快车道,但要获得更快发展还必须真正将自己融入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靠“封杀”外地品牌产品显然无济于事。

人民网

200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