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内药店禁售堕胎药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查处违规销售使用米非司酮片等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
米非司酮片具有终止早孕、抗着床的作用,俗称“堕胎药”,但是经临床应用发现,未在医师指导下自行服用米非司酮片堕胎,可能出现流产不完全,从而导致大出血、感染甚至终生不孕。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早在2001年10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曾发出通知,无论有无医师处方,零售药店均不得销售该药。
但是近一段时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仍有一些零售药店违规出售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等口服终止妊娠药,为此河北省药监局加大检查力度,要求这类药物必须在具备急诊、刮宫手术、输液、输血条件的计生服务和医疗机构使用,严禁在零售药店销售,查出违反规定继续销售使用的,依法严肃处理。
中国广播网
2003.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