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广西确定中医药工作重点

2022-07-30
来源:求医网

广西确定中医药工作重点

广西自治区政府日前召开全区卫生工作和农村卫生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潘琦、政府副主席吴恒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区卫生厅厅长高枫对2004年中医药工作了重点部署。一是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自治区和各地要把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到应急医疗救治网中,吸收一定数量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疗救治队伍,并加强培训。倡导各级传染病医院设立中医科和中西医结合病房。二是办好代表区域中医药发展水平的中医医疗机构,各级中医医院要加强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和优势,抓好专科专病建设,把发病率高而中医治疗有特长、有优势的病种作为重点,带动中医医院的全面发展。三是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制定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中医科基本设施配置标准以及村卫生所中医药业务建设标准,完善县级中医医院的综合服务和急诊急救能力,积极开展与乡村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技术合作,选择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适合农村使用的20个常见病治疗方法向农村推广。四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的管理,组织专家对自治区批建的22个重点专科进行中期评估。五是抓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巩固国家、自治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创建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市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六是继续完善壮族医药理论,提高民族医药研究和开发水平。

会议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决定》中也强调:“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县级中医院的基础设施、专科专病建设,突出中医特色。鼓励乡镇卫生院临床服务人员学习中医并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为农民服务。加强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到2010年,乡村中医医生要占全区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的20%以上。在规范农村中医药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可自种、自采、自用国家允许的中草药。向农村推广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降低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记者梁启成)

200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