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要拿驾照先学救护,各级红十字会负责培训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中心获悉,贵州省机动车驾驶员救护培训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后,初学驾驶员必须取得救护培训合格证后方可领取驾照。
据了解,仅今年前7个月,贵州全省交通事故已造成1123人死亡,2418人受伤。其中,有部分是由于得不到及时抢救,或因对伤者的急救、搬运方法不正确造成伤情加重甚至死亡。对驾驶员进行初级救护培训,让其掌握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救护基本技能,就是要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和致残率。
根据规定,凡在今年内有肇事记录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参加救护培训;在册机动车驾驶员在其驾驶证有效期满前取得救护培训合格证后方能换取驾驶证。力争在2006年前,使贵州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参加培训人数达60%以上。据悉,培训工作由各级红十字会具体负责,其他部门不允许直接收取费用或直接组织培训,以及任何形式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
来源:南方健康网
2003.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