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厅了解到,原由省农业厅负责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已成建制划归省卫生厅管理,卫生厅成立了广东省卫生厅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该办公室为卫生厅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研究提出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措施;拟订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协调农村合作医疗的关系和问题;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雷副省长强调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在8月7日召开的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雷于蓝副省长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6月份召开的全省农村合作医疗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力争年内在广东省农村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
她指出:2003年省财政已安排9150万元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从2004年起省财政将按参加人数人均10元的标准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进行扶持,同时安排3000万元建立“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要求市、县、镇三级财政的扶持资金合计也要力争达到每年人均10元。希望各地抓紧落实,并列入财政预算。农民个人出资每年每人必须在10元以上。珠江三角洲地区扶持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各级政府要尽快理顺和健全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在职能调整过程中,要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受影响,确保政府的承诺充分兑现,确保广大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确保实现今年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列入民心工程
最近,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在十项民心工程之中,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列入全民安康工程的内容。省委、省政府要求要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今年底,全省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要达到30%,2006年达到60%。
省委、省政府在通知中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提高执政水平,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绝不能无所作为,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绝不能做表面文章。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起来,落实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广东省调整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为理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省政府决定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由省农业厅划归省卫生厅。根据省编办《关于划转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省农业厅内设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5名行政编制(含2名处级领导职数)及工作人员成建制划入省卫生厅。8月26日,省卫生厅行文设立省卫生厅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并任命了工作人员。
为指导各地做好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移交工作,省农业厅、省卫生厅于8月下旬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交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卫生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尽快理顺工作关系。各市、县(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管理机构、编制、经费原则上都要划入卫生部门。市、县(区)要保留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并及时调整有关人员;未成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机构的市、县(区),要建议政府在管理体制变动时及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区)农村合作医疗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没有专门编制的,要争取安排编制,配备专职人员,以适应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要求和管理需要。《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指导,不论省、市、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怎样变动,已经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乡镇,必须严格按照原章程规定执行,决不能因为上级主管部门的变动而改变原来的承诺,失信于民。
力争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30%以上
近日,省卫生厅下发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意见》提出:为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受机构变动影响,各地要抓紧理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关系。各级卫生局要主动向政府及编办、农业局等部门提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移交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主动协调好各方关系,把新的管理体系建立起来,尽快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为实现今年省确定的发展目标创造条件。市一级应在9月份完成移交工作,县一级的职能移交也要同步进行,最迟应在10月份完成移交工作。不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是否已经交接,各级卫生局都要提前介入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农村合作医疗列入卫生工作的内容,要安排一名领导分管合作医疗,指定专人负责衔接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任务,提出有关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继续落实全省农村合作医疗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大议案。各级卫生局在接收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职能后,要立即着手调查研究,按照全省农村合作医疗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大议案的要求,提出工作措施。已经建立制度的地方,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为下一轮合作医疗的发动工作作好准备;还没有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地方,要在第四季度把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力争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30%以上。《意见》还对资金预算、完善制度、人员培训、合作医疗统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2003.09.26
广东省卫生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