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行全市统一的《常见疾病诊疗规范
本报讯(特约记者袁立新张丹)曾经,一名胃穿孔患者到某医院求医,接诊医生诊断后认为应该“保守治疗”,而一名副主任医师提出应该“马上手术”,后来一名专家查房时又认为“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都可以”。像这样一种疾病不同医生开出不同治疗方案的事情,今后在深圳有可能不再发生了,该市卫生局组织编撰的《深圳市常见疾病诊疗规范》已经完成并开始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使用,即是说,对同一种疾病,在深圳有了统一的诊疗常规。
去年底,深圳市卫生局为这部300万字的巨著举行了首发式。周俊安局长一再强调,推行这部《诊疗规范》,具有双重意义,一是规范和统一医务人员的技术操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正确而有效的治疗;同时,要求医务人员严格按《诊疗规范》操作,也是对自身的职业行为最有效的保护。据称,深圳是全国唯一在全市所有医疗机构推行统一《诊疗规范》的城市。出此管理之策,有着深厚背景,如同该市卫生局领导指出的:全市医务人员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水平的医院,在诊疗活动中,对同一种疾病的诊疗有着不同的习惯和思路,缺乏权威性意见;在处理各类专业技术问题时也缺乏共同遵守的规范,这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的发挥,治疗意见不一致也会影响到患者及时正确的治疗,甚至产生医疗安全隐患。为此,深圳市卫生局于1999年组织全市各医疗机构的70多位专家、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编著了这部300万字的巨著,这部《规范》按医疗环节共分89章,囊括1100多种常见疾病。深圳市卫生局领导称,这部《规范》是医疗诊疗活动的技术常规,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深圳市卫生局已将这部《规范》按专业分册下发至全系统每个业务技术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和实施,以进一步督促医疗和技术人员增强依法行医的法治意识、遵章守规的自我约束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将对减少和避免医疗隐患、确保医疗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人民卫生报
2000.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