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锁定小型医疗机构用药范围
新华社信息北京7月31日电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的信息,面对小型医疗机构行医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甘肃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厅制定了甘肃省《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常用药品及急救药品目录(试行)》规定,确定了小型医疗机构具体的西药常用药品128种、中成药常用药物125种、常用急救药品13种,并规定了报审备案制度。目前,全省14个地、州(市)已经基本锁定了所有小型医疗机构的用药范围。有效地遏制了小型医疗机构“行医卖药”和“行药养医”的现象,保障了广大农村群众的就医用药安全。
2003.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