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克对机体的侵袭常自局部开始而后影响及全身,因此休克治疗必须贯彻整体观念,既注意全身,又决不忽视局部。
创伤的止痛,脓毒的控制,坏死组织的清除,以及彻魔止血等务须争取时间,在全身情况允许下便即进行;输血补液、外科或药物治疗以及恰当合理的护理,这三者是同等重要的。治疗中提高血压,改善循环机能,关键在于维护微循环的生理机能状态正常,解除局部组织缺氧,保持体内情况稳定。
输血补液时应遵循静脉注输的各项规定,注意总量、时速、注输液的性质和成分等等。原则上应缺什么补什么,在短时间内使
之恢复应有的循环有效血量。总血量则不可贸然超过正常血容量过亘,以致中央静脉压上升,引起“血容量正常休克”。静脉注输效应微弱时有改作动脉注输的必要,不可延误时间。
升压药仅只是低血压的对症治疗,暂时缩短血容量和血管系容积间差距,并不能彻底解除休克;一般仅于总血量几已接近正常时才采用,以便血压回升后容易保持恒定,组织灌注血量的液压可有合理提高,尿量亦因而增多。
遇有脓毒性休克预兆、创伤性休克早期、以及出血性休克晚期,均应给以大量的广谱抗菌素,以资防止中毒性休克的发生和发展。脓毒性等休克如巳分离出菌株,并用不同浓度抗菌素进行了敏戚试验,应即改用有特效的抗菌素。
休克过程中组织缺氧巳很显著或严重,输血补液的疗效既差,对升压药的反应又很微弱,为了保持微循环的生理机能,血流循环不致极度郁积而停滞j遇有顽固的低血压,应于总血量几巳接近正常,必要时即给以血管扩张药。关于用药的指标以及剂量的决定等,文献上意见尚未一致,或谓休克治疗中交戚神经解药的给予应提早,于机体对休克的反应尚属亢进、血管激素胺形成和释放增多时便当用药,如此可有利于以后体内情况稳定的保持。此说还有待临床上证实,于疗效的观察中进行严格的对照比较。
至于应用低温或吩噻嗪类药物,意见更为纷纭。反对者坚持的理由,认为降低机体氧耗量而纠正缺氧,这是消极被动而非积极有效的办法;赞成者则指出于脓毒性休克高热,创伤性休克中组织破坏严重,和中毒性休克中枢神经反射灵活性已经迟延,降温不但可以争取延长治疗上所需时间,使休克不致迅即转为不可逆,而且机体—般情况亦赏好转。Dripps会报道休克期间用小量氯丙嗪(2.6—5毫克)静脉注入,深暗色的肝和肠组织即转为红润,腕部桡动脉的搏动亦重新出现,显然局部循环机能因而恢复。但这很可能是利用了吩噻嗪类药物的血管扩张作用,井非由于低温。
肾上腺皮质机能与网状内皮系统的关系巳详前述,于休克治疗中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可有利于保持血管系内膜的完整,提高血管激素胺应有的反应,维持血管应有的紧张度,并有利于循环有效血量的调整,能促进增强机体对败血症的抵抗,新陈代谢率可有合理下降、机体的能量转换不致耗损过甚而容易平衡,等等。现知除非休克巳很严重、朝向着不可逆方面发展,或巳进入濒死前期,肾上腺皮质机能一般犹在亢进状态并非低落。临床上遇有皮质机能确巳低落,以及暴发型脓毒戚染,须即给以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现均主张用重剂量,氢考的松每2—3小时100~200毫克静脉注射(成人),12~18小时如犹无好转,则不必再继续用如许亘量。至于中等度休克期间,或谓可用小量抗药ACTH(rriparanol、Mer29)以资保护肾上腺皮质机能不致亢进过甚反而趋于耗损,则犹在实验探讨之中。
休克期间的体位、呼吸、给氧、室温、保暖、安静等均属关系重大;循环有效血量不足时翻动病人,姿位性降压常突如其来;呼吸道不够通畅,呼吸换气不足,机体内CO,聚积,休克常更难挽救。祖国医学的结合运用,亦常可起死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