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可退房
12日,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和与会代表交换意见。当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听证会举行。
“期房在交付使用时,若空气质量、节能和防水等重要功能不合格,购房者可选择退房。”这是记者昨天下午从“草拟《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听证会”上获悉的。
据悉,正式文本有望今年3月推出,这将是全国首个针对期房交易的规范合同。听证会由市工商局、市建委召集消费者、开发商、消协、房协、法律界、政府部门代表举行。围绕退房条件、代办产权证、公共基础设施交付、质量使用功能变更、逾期交房付款的违约责任等问题,多方代表展开激烈争论。
中消协投诉统计显示,商品房投诉量历年高居不下,群体投诉事件屡有发生。目前期房交易中主要存在合同不规范、广告虚假、一房多售、面积缩水、擅改规划、质量低劣、交房延误、产权纠纷等问题。这次草拟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原来预售交易中容易引发纠纷的环节做了重点关注。
2005.01.14
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