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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用狂犬疫苗从8月1日起进行逐批检验

2022-07-30
来源:求医网

人用狂犬疫苗从8月1日起进行逐批检验

2005.07.12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将人用狂犬病 疫苗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从今年8月1日起,国家将对人用狂犬病疫苗制品逐批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得上市或者进口,此前已上市的疫苗可在有效期内继续流通、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承担人用狂犬病疫苗批签发工作,负责批记录摘要的审核、项目检验及人用狂犬病疫苗批签发文件的签发。北京、吉林、上海、湖北、广东、四川、甘肃等授权生物制品批签发任务的药品检验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现场抽样和其中部分项目的检验工作。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计划从今年7月起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地将所有疫苗全部纳入国家批签发管理。具体步骤是,今年底前将伤寒Vi多糖疫苗等5种细菌性疫苗和乙脑灭活疫苗等9种病毒性疫苗纳入批签发管理,其余所有疫苗将在2006年内实施批签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