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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医务人员学好《反兴奋剂条例》

2022-07-30
来源:求医网

卫生部要求医务人员学好《反兴奋剂条例》

2004年3月1日《反兴奋剂条例》开始实施,卫生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该《条例》的贯彻实施过程中负有重要责任,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广大医务人员,尤其是临床医师和医院药学技术人员中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组织好对《条例》的学习和兴奋剂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医务人员了解、掌握《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药品种类、兴奋剂药品的特点、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必须从符合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该类药品;对于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等药品,医疗机构必须凭依法享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向患者提供,确保用药安全;医师为在体育社会团体注册的运动员开具药品处方时,应当首先选择不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确需使用含有兴奋剂的药品时,应当告知其药品性质和使用后果;做好含兴奋剂药品的处方管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处方按要求保存两年。

200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