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从2月21日闭幕的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卫生部将推进卫生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以规范行政审批权力,促进依法行政,加大从源头上预防与治理腐败的力度。
卫生部决定,在对现有卫生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分门别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今年对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卫生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是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卫生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审批权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已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审批事项,将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及时修改、废除。对卫生部颁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可以取消的都要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替代行政审批的,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可以改为备案的,要改为备案管理。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严格规范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审批程序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卫生部决定,对在职能转变中,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学会、协会等有关单位行使的审批事项和与审批相关的工作,将同时进行清理规范,加强管理监督,不得擅自扩大授权范围。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也要进行整顿。地方法规、规章和卫生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卫生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坚决取消。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擅自设立审批项目、扩大审批范围或越权审批。
今年,卫生部还将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查找每一项审批权力行使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薄弱环节,建立机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并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保证各项审批权的正确行使。
200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