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斑产品12天无效退款,30天无效不退?
杨小姐购买一套祛斑产品遇不快经12315调解商家如数退款
杨小姐购买一套祛斑产品,广告上说12天无效退款,可是杨小姐用了1个月都没有任何效果,她要求退货,但该药店却说必须在12天之内退货才行,过期不退。
去年11月6日,杨小姐在天河城附近买了一套活肤祛斑产品,价格为325元。该药品在药店张贴的广告宣称,“12天无效退款”,杨小姐随即付款购买了这套祛斑产品。
一个月后,杨小姐发现祛斑产品一点效果都没有,于是拿着这套产品和发票找到了该药店。药店让杨小姐自己联系厂家,杨小姐又不辞辛苦地找到了厂家,但厂家解释说,要退款可以,但必须在购买后的12天之内,现在已经过了退货时间了。
无奈之下,杨小姐将此事投诉到广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调查证实杨小姐所述基本属实。有关专家认为,退货不在于有多久,而是该产品有没有起到当初承诺的效果,既然产品没有起到曾经承诺的效果,当然要给杨小姐退款。最后该药店如数退还杨小姐325元。(记者叶静通讯员叶冠勇邓良容)
2004.02.09
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