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身份证也要做变性手术
只因办结婚证时还差4个月才到法定结婚年龄,堂弟竟找堂哥顶替自己办结婚证。20年过去了,18岁的儿子因为身份证出错需更改,当地公安局才发现了这一荒唐事。昨天,当事人表示,将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纠正这一因无知犯下的错。现在时身份证上,儿子是个“女”
“你看嘛,我这儿子哪点像女的?但他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性别竟然是‘女’!以后他结婚咋个办嘛?”青白江区黄泥村五组村民张素琼气呼呼地对记者说。张素琼18岁的儿子曾德富就站在门口,牛高马大的,确实不像女孩。可他家的户口簿上,曾德富的“性别”一栏清清楚楚写着“女”,在“与户主关系”一栏上则写着“长女”字样。“你儿子今年都18岁了,为啥现在才发现这个问题呢?”听到记者的问话,张一脸苦笑,告诉记者,她们一家三口没一个人识字!直到上个月底,曾德富到成都打工,才发现这个问题。“所有单位都说他实际性别和身份证不符,不用他。”张说起这事一肚子气。
“现在去改还来得及啊?”记者忙安慰她。“改?有那么容易!”张叹了口气,“都怪我们当年糊涂!”过去时父母结婚,男方是堂叔
原来,当她到公安局为儿子更改身份证时,因为她的结婚证遗失了,便让青白江区档案局出具了一份《夫妻关系证明书》。哪知青白江区档案局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却显示:张素琼的丈夫并不是她现在的老公曾长明,而是一个叫“曾明冲”的人。由于丈夫的名字和户口簿上的对不上,儿子更改身份证的事也只好搁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原来,1984年8月,曾长明和张素琼办结婚证时,曾长明只有21岁,要到年底才满22岁,还不到法定年龄,办不了结婚证。但当时两人又急于结婚,无奈之下,曾长明便让堂哥曾明聪(即《夫妻关系证明书》上所写的“曾明冲”)顶替他去办结婚证。就这样,曾明聪成了张素琼名义上的丈夫。将来时要不非法同居,须重“扯证”
“那我和曾长明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难道还不是夫妻?我儿子的身份证也改不过来了?”张素琼急了。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张素琼,她现在和曾长明的关系确实不受法律保护,两人实际上是非法同居。要想让她和曾长明的关系合法化,她应该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她和“曾明冲”的结婚证无效,然后再重新补办一张结婚证。听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解释后,张素琼表示,她将和丈夫尽快到法院提起诉讼,“免得儿子一直是个‘女人’”。
四川新闻网
2003.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