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霸女友,阴部刻字
(莫言主任记者赵桂华)为达到自己长期霸占女友的目的,葫芦岛市连山区一个体业者李某丧心病狂地别出心裁,在女友身上强行留下 “爱”的印记,日前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对李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42岁的李某是葫芦岛市连山区虹螺岘镇个体业者。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于2002年12月与连山区虹螺岘镇缘聚德饭店的女服务员苏某相识,后多次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一个月后当李某发现苏某与其他男人有来往后,心里不满,为达到长期霸占苏某的目的,于2003年3月的一天晚上在其修理部内用绳子捆绑苏某的手脚,强行用针在苏的双乳间刺了一个“军”字,后被苏擦掉。被告人李某又于2003年4月的一天晚上在同一地点再次将苏某捆绑后,用烧热的铁线分别在苏某的下腹部烙上一个长7厘米、宽6厘米的“李”字,阴部烙上一个v型标记。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采用暴力方法强行在妇女身体刺、烙侮辱性标记,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
时代商报
2003.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