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肠穿肚烂”生不如死男子的愤懑与绝望
12月1日,千龙网收到湛江市34岁男子陈伟雄写来的“求救信”。“我现在没钱吃药已多时,导致膀胱严重感染,肠穿肚烂。我被无休止的痛苦折磨怕了,连自杀的能力都没有。”陈伟雄在信里说他现在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去死,请求单位好心点、狠心点,帮帮我去自杀(我自愿的)。”
到底是怎样的遭遇和什么样的原因,使得这个30多岁的男人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步?
交通事故导致高位截瘫
陈伟雄生活如今完全靠老母料理
陈伟雄,今年34岁,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职工。9年前即1994年,年仅25岁正值青春年华的陈伟雄受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的上级主管部门——湛江市粮食管理储备局赤坎分局的指派,到湛江市天赋粮油工贸总公司工作。
这年11月11日,陈伟雄驾驶本单位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的车辆送货到吴川,在返回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陈伟雄第六节颈椎前滑脱并导致高位截瘫。
1995年11月29日,在吴川市公安局交通大队的主持下,湛江市天赋粮油工贸总公司派副经理陈康强以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的名义与陈伟雄签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双方在《调解书》中商定,陈伟雄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和按全残计算的伤残者生活补助费755549元由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负责。2001年4月27日,湛江中心人民医院诊断表明:陈伟雄有并发肺部感染、泌尿感染,除住院费外,估计每年门诊医药费需10000元、残疾用具(轮椅、病床)费用4680元。
然而,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在支付了陈伟雄的抢救费和部分医疗费及3200元护理费后,既不去劳动部门报案和为陈伟雄申请工伤待遇,也不履行公安交通大队作出的事故处理决定,每月仅给陈伟雄200余元的基本工资。“我现在得不到工伤致残的待遇,几乎完全被单位遗弃。”瘫躺在床上的陈伟雄在电话里告诉千龙网记者,家人多次与单位交涉均无结果。
生不如死的凄惨现状
靠导管插入膀胱排尿
12月8日,湛江电视台记者徐永棠告诉千龙网记者,他7日又一次去了在湛江市赤坎区北桥四巷6号的陈伟雄的家,陈伟雄整日只能平躺在终日不见阳光的1.5平方米的床上,身上长满肉疮,肚子上的导流管像肠子掉出来了一样,整个身体只有第六颈骨以上有知觉,其状惨不忍睹。
“事故至今,因为粉碎颈骨压住了神经和骨髓而没有钱做手术,压逼神经反射到有知觉的地方,痛得像被火烧一样,生不如死。”陈伟雄在电话里吃力地告诉千龙网记者,粮管所停止支付医药费已经多时,他始终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病情恶化,严重感染导致他的膀胱和直肠溃烂,小便和大便流出,已经到了“肠穿肚烂”的地步。
生活不能自理的陈伟雄一日三餐和大小便,都是依靠70多岁年老体弱的母亲照顾。瘫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的陈伟雄赤裸着身子,完全由老母亲照顾,尽管在年迈的母亲眼里,陈伟雄永远是自己的儿子,但陈伟雄还是认为自己过着“只有病态躯壳没有尊严可言的非人非鬼的生活”。
“我现在并发肺部感染、泌尿感染,肠穿肚烂。靠家人和亲戚东拼西凑才让我入院做了膀胱直肠修补术,以后全靠肚子上插入导管到膀胱来排尿。我被无休止的痛苦折磨怕了,虚弱得连自杀的能力都没有。”陈伟雄说他现在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去死,请求单位好心点、狠心点,帮帮我去自杀(我自愿的)。”他成了“皮球”被踢来踢去
陈伟雄被鉴定为伤残一级
2001年,迫于无奈,陈伟雄家人向赤坎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湛江市天赋粮油工贸总公司、湛江市粮食局赤坎分局赔偿因工伤造成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75549元、护理费53万余元、残疾用具费10万、继续治疗费38万元、被抚养人生活费6476余元、精神损失费10万元,共计119万余元。
2001年9月,湛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湛江市赤坎区法院的委托,对陈伟雄进行残疾等级评定,鉴定结论认定陈伟雄的残疾等级为伤残一级。
赤坎区法院认为,陈伟雄与粮管所签订了劳动合同,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属粮管所的职工,同时,陈伟雄在上级主管部门赤坎分局的主持下,经粮管所提名被指派到工业公司工作,纯属借用。但陈伟雄是受指派为天赋粮油工贸总公司劳动和服务的,具有双重的劳动关系。而且,粮管所和工贸总公司均未为陈伟雄上工伤保险,应承担原告因工伤产生的各项有关待遇的全部责任。
法院的判决确认陈伟雄为工伤,要求粮管所和天赋粮油工贸总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陈伟雄包括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赔偿费、护理费和继续治疗费等在内的25万余元。
但是,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的一位负责人则认为,发生交通事故时,陈伟雄已从粮管所调到湛江市天赋粮油工贸总公司。“虽然我所未与陈伟雄办理脱离劳动关系手续,但事实上陈伟雄的工资和事故发生后的医疗费及支付该事故的一切费用均是湛江市天赋粮油工贸总公司向我所预借来支付的。”
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的一份辩护意见认为,陈伟雄的实际劳动关系在湛江市天赋粮油工贸总公司,与粮管所无关。而湛江市天赋粮油工贸总公司的意见则正好与之相反。
陈伟雄当初是受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的上级主管部门——湛江市粮食管理储备局赤坎分局的指派,到湛江市天赋粮油工贸总公司工作的。但是,湛江市粮食管理储备局赤坎分局如今却认为,陈伟雄不是该分局职工,其劳动关系、人事关系也不在该分局,陈伟雄驾驶的车辆和指派其出车送货的也不是他们分局,此事与赤坎分局无关。
漫漫等待到何时
法院的判决一直得不到执行,直到2002年12月底二审胜诉,维持原判,陈伟雄当即向赤坎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但是粮管所领导说,你要打官司,要钱治病,去找法院拿,不要找我。”陈伟雄说,其实就粮管所现有得收入状况完全有能力承担他的费用。
千龙网记者了解到,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曾依法对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财务室进行搜查,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对天赋粮油工贸总公司位于赤坎新春路90号的房屋进行了查封……
今年1月,因湛江市赤坎区粮管所不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赤坎区法院重审。一方奄奄一息急需救治,而另一方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再拖延。“赤坎分局和赤坎区粮管所找人情拉关系,还请律师利用法律申诉再审等程序,无穷无尽地打下去,直到把我拖死为止。”陈伟雄失望得了极点,“今年6月,中院开庭再审,7月,区法院开出了终止执行裁定书,现在又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案?”
很显然,陈伟雄的身体状况已不容再拖,必须及时救治。然而,尽管赤坎区法院和许多关注此事的人事都认为,陈伟雄的工伤事实客观存在,赔偿是一定的,只是谁来赔偿,赔偿多少的问题。但是,等谁来赔偿的官司扯清楚了,受害者陈伟雄大概也早死了。到那时候,谁来为“拖”死的陈伟雄负责?
TOM
2003.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