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妇另结新欢,为谋财诱杀“老情人”
近日,洪雅县“4·15”抢劫杀人案主犯蒙晨及情妇杜静鸿被眉山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家住洪雅县城农资公司的杜静鸿1990年与有妇之夫、洪雅县“放水人”(放高利贷)杨贤志长期保持暧昧关系。后来,杜只身前往北京打工,结识了广西南宁市人蒙晨,并成为情人。今年3月底,杜向蒙晨提出对杨实施抢劫。4月14日晚7时许,二人回到洪雅。杜与杨取得联系,称想见面。次日凌晨,杜携绳索、封口胶布进入杨下榻的酒店。
杨与杜一番云雨过后,杜打电话给蒙,说杨已熟睡。蒙随后潜入杨的房间,从杨的包内搜出5.8万元现金及银行储蓄卡,两人逼杨说出储蓄卡的密码。打斗中,杨被蒙刺中数刀、绳勒颈部窒息而亡。蒙、杜携抢得的现金、手机及储蓄卡潜逃至省外,不久落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蒙晨、杜静鸿构成抢劫罪。同案的罗国瑞为他们通风报信,扰乱了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构成包庇罪。依法判处蒙晨、杜静鸿两被告人死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伍某、杨某丧葬费2000元;判处罗国瑞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3.10.29
大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