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不成却“毁容”,女演员索赔832万
女演员焦玉贵在数度整容中遭遇庸医,导致原来的面孔模样大变并最终致残。这名受害人日前来长沙,寻求法律支持。
焦玉贵原为甘肃省一名歌唱演员,1990年赴深圳开创事业。由于受到睫毛较短的困扰,她在深圳一家美容中心做了手术。几次手术下来,她上下眼睑被弄得疤痕累累。绝望之际,她将美容院告上法庭,1994年8月,获得了5.4万元的伤害赔偿。1995年11月25日,焦玉贵在深圳另一家“美发中心”交了手术费及订金后,由该“中心”医师邹映青为其做了整容手术。同年12月初拆线后,焦玉贵感到颧颊部皮肤肿胀、疼痛,焦玉贵从此再也无法登台演唱。
经诉,为焦玉贵做整容手术的邹映青原为长沙市口腔医院医生。为长沙口腔医院在珠海设立的潇湘整形美容口腔医疗中心的承包人。他未经深圳市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设点非法行医。1996年1月,焦玉贵向深圳市罗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共70万元。1999年12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她共获得68万元巨额毁容赔偿。
焦说,“为了排遣自己的痛苦,我隔三差五就要上街当众控诉和呼吁,提醒人们不要上当受骗”。据悉,日前焦玉贵已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再审申诉状,索赔832万余元。
2003.10.10
大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