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骗为何频频得手?“考问”大学生社会经验
检察官认为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基本生活常识匮乏是导致其受害的根本原因
近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多起冒充外地来京大学生进行诈骗的案件。到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安徽省五河县人,行骗者中年龄最小的16岁,最大的也只有20岁。从去年暑假到今年春天,这些犯罪嫌疑人结伙行骗于京城一些大学校园,骗取的钱财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已查实的犯罪事实共12起,被害人共12名,诈骗财物价值共计27256元。据悉,近期涉嫌大学校园诈骗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将由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16岁的犯罪嫌疑人凌苗苗供认,2002年2月份的一天,17时许,她和一个叫“胜举”的老乡及一个不认识的女孩一起到北京语言文化大学骗钱。在校园里,她遇到了一个女学生,“胜举”告诉她自己是来北京玩的大学生,向她借手机用。借过来手机以后,“胜举”在电话里假装说“银行卡被吞了,让家人来接”之类的话。
挂了电话以后,“胜举”向那个女学生借银行卡,说想让老家的人把钱汇到她的银行卡里,女学生同意了。之后,“胜举”又用手机打了个电话,把女学生的卡号告诉给了对方,说让对方把钱汇到这张卡上。之后,在一个取款机上,女学生没有取出汇过来的钱,“胜举”又打了个电话问怎么回事,打完电话以后,他告诉女学生钱得明天才能汇到。这时候,和凌苗苗一起来的那个女孩就开始向那个女学生借银行卡用,并说第二天家里汇来钱就还给她。女学生就把银行卡给了“胜举”,并把密码告诉了他,然后“胜举”从取款机里取了女学生卡里的1000元钱。之后,“胜举”告诉那个女学生说自己的手机没电了,向她借手机用,并说可以把自己没电的手机先押给她。就这样,“胜举”用自己的手机模型把女学生的手机换过来了。之后,三人打车走了。1000元现金、手机和银行卡都在“胜举”那里。女学生的那张银行卡里余款还有4000多元。
这伙人就是用这样的手段骗了一个又一个大学生。
检察官们分析认为,细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诈骗手段,其实并无高深过人之处,一个有一定程度社会经验和自我防卫意识的成年人,完全可以识破其骗术。但为何犯罪嫌疑人能屡次得手?根本原因是被害学生社会经验不足,自我防卫意识薄弱。
另外,此类案件中,也反映出了一些学生基本生活常识的严重匮乏。犯罪分子屡屡得手的另一个原因是:作案时自称是外地来京大学生,其身份与被害人有相似之处,更易博得被害人的同情。此外,犯罪分子多次结伙作案,居住地集中,交流方便,犯罪手段逐渐成熟,提高了作案的“成功率”。
200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