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2天夺命2条,女教师自杀躲巨债
一场婚姻,夺命2条,重婚48小时,毁掉3个家庭,制作了3期电视节目,遗下32万元债务纠纷——
新闻提示
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8月12日宣判了一桩民事官司。这桩官司诉请的是宣告婚姻无效,从字面上看并无特别之处,但由于这场官司的被申请人,也即婚姻的女方已经死亡,且婚姻牵涉到举世罕见的重婚两天、女方不堪压力中毒自杀、婚姻欺骗和巨额债务等,因而格外异于寻常。这场婚姻以及这桩官司留给人们的思考太沉重了,留给人们的警示也是太深刻了。
两天重婚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令人扼腕的婚姻骗局和悲剧
8月12日,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判决了一起民事纠纷案。判决书中写道,申请人薛龙(化名,以下文中人名均为化名)诉称,他与被申请人叶莎于2002年5月在网上相识,被申请人告知自己未婚等情况,双方于同年8月20日结婚。后薛龙接到匿名电话,反映叶莎早就结过婚又离婚了的情况,经薛龙调查,叶以前确与他人结过婚,并在尚未办理离婚手续时又与自己办理了结婚手续,构成重婚,且当时婚姻状况证明均是被申请人叶莎通过私刻公章等不法手段伪造,故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审理查明,被申请人叶莎与前夫在2002年8月22日办理了离婚手续,法院认为,薛龙与叶莎在登记结婚时叶莎与他人尚有婚姻关系,但叶莎在与薛龙结婚两日后已与他人办理了离婚手续,薛龙2003年6月份向法院提出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即重婚的事实已经消失,故驳回薛龙请求婚姻无效的申请。
而实际上,早在该判决下达一个多月之前,即2003年7月3日,该案件的女当事人叶莎已煤气中毒身亡。
既然妻子已告死亡,申请人薛龙为何不撤回法律诉求呢?而且在一审法院作出这样判决后准备上诉,难道这桩婚姻真的给薛龙带来了难以继续面对的巨大创痛?
前晚和昨天,记者分别试图采访仍沉浸在复杂情绪状态下的薛龙。但面对记者的提问,这个北方来的小伙子不愿再触及过去的伤痛,多以沉默作答。
记者知道,薛龙所经历的这场婚姻以及随之而来的这场官司,带给他和家人的创伤太大了,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愈合的。
薛龙今年28岁,系南京某厂工程师。2002年5月,他在互联网的聊天室与被告叶莎相识。叶莎当时告诉他,她未婚,是小学美术老师,有一套住房。交往了三个月后,薛龙与叶莎牵手走上了红地毯。婚后的早期生活还是甜蜜的,因整天忙于工程设计,早出晚归,薛龙未对新婚妻子的行踪多加关注。
2002年底,薛龙把父母从东北接到南京同住并照看装修。2003年1月8日晚上12时,叶莎哭哭啼啼地从外面回家,其反常的行为引起了家人的注意。薛龙及父母追问叶莎出了什么事,叶莎哭着死活不说。大伙问急了,她才说被房地产公司的司机打了,自己还差点被强暴。薛龙及家人建议报案,可叶莎死活不愿意,说公司领导已答应处分该司机了。可以后的一段日子,细心的薛龙父母发现叶莎一直心事重重,常常一个人发呆,茶饭不香。直到1月24日晚,叶莎才向薛龙哭诉:1月8日那晚被公司司机打一事是自己编的,事实上那天是被以前的男友章某骗去,逼着写下借条。薛龙问叶莎为什么不报案时,叶莎哭着说不敢。最终在薛龙父母的一再劝说下,叶莎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报案时,辖区民警告诉薛龙,章某以那张借条为据已先来报案,并称叶莎是打着未婚的名义诈骗钱财,这件事引起了薛家人对叶莎的怀疑。
随后发生的事更让薛龙迷惑不解。一天,薛龙陪叶莎一起去看望叶莎的父亲时,一看车的老太太对薛龙说:“以前大伟和她媳妇就住这里,她媳妇长的和叶莎像亲姐妹。”心生疑虑的薛龙问叶莎这是怎么回事,叶莎说这是一个房地产公司的同事与她有个约定:只要她在公开场合承认是他的老婆,5年付给她15万元,叶还说该同事有阳痿病等。这样的解释更让薛龙生疑。
2003年3月,薛龙接到一匿名电话,电话中说叶莎早就结过婚又离了。第二天,章某又以欠款为名将叶莎告上法庭,叶莎提出要将婚后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过户给章某抵债,而这让薛龙怀疑叶莎结婚的动机。他们在家中找出了叶莎为领结婚证私刻的5枚公章,也查出叶莎早在2002年6月已不在小学任教,而叶莎的学历也被证实只是中专。
面对这些疑点,薛龙及父母觉得再不能掉以轻心了,便对叶莎展开调查,果然发现叶莎确实已结过婚,并在尚未办离婚手续的前两天与薛龙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2天的重婚。一怒之下,薛龙于2003年6月13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与叶莎的婚姻无效。
“幸福”肥皂泡般破灭,叶莎在演播室了却心愿后,踏上人生不归路
2003年6月,眼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爱情、家庭即将飘零、坠落,叶莎的心碎了。面对着来自社会、亲人的指责和批评,面对32万元巨额的借款纠纷,叶莎柔弱的肩扛不住了。她写下“遗书”留下录音带,然后玩了一次人间蒸发,甚至于父亲死后无人安葬,都没能让她“现形”,所有的亲人和朋友都认为,叶莎悄然死亡了。薛龙满足了叶莎“遗言”中的要求:“关于死人的最后一个愿望——去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将我的种种坎坷的经历和与薛龙、章某间的纠葛说出来”。与电视台进行了联系。叶莎也在此时悄然现身。于是,颇负盛名的《法治现场》围绕此案做了三期节目,而“死亡”了的叶莎走进演播室,向世人娓娓道出了她追求幸福的漫漫长路……
叶莎,1975年3月出生于南京一个家庭,家境不是很好,父母都在常州工作。叶莎从小就跟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诉说起自己的童年,叶莎是痛苦的,一个不能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情感情丰富的女孩,敏感、脆弱、孤独。在她18岁那年,生活中一件撕心裂肺的遭遇迎面撞来。当时叶莎就选择了死,叶莎说“是母亲用她的死换了我的死”。叶莎虽然在18岁时活了下来,可从此她的心灵被扭曲了,她后来很多让常人难以理解的行为和方式就由此逐渐形成。
长大的叶莎虽然不是很漂亮,但很有气质很有女人味。中专毕业后,叶莎在南京某小学任美术老师。此时的她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叶莎的第一次婚姻是自己张罗的。和丈夫大伟相识、相恋,都出于叶莎的本意。当时,大伟家与叶莎家老一辈人有很深的矛盾,两人的婚事遭到了双方家人的极力反对。此时,叶莎身上强烈的叛逆的个性让她还是决定嫁给大伟。2000年,两人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办理了结婚手续。按理说,有这样的感情基础,婚后的叶莎该很满足,可不知为什么,2年后,叶莎提出离婚,大伟却死活不同意,任性的叶莎开始和大伟分居。
分居期间,叶莎上网点击征婚版,从中认识了后来为32万元借据将她告上法庭的章某。但这段错综复杂的交往注定了叶莎的悲剧结局。
章某对叶莎爱得非常深,他认为叶莎是他的未婚妻。当叶莎和薛龙结婚后,是章某打电话到薛家,而秘密公开也是由章某而起。以章某的话说:“我这么做是为了讨钱。”可叶莎对此却认为:“他是看不得我嫁了别人。”
但让叶莎真正动心的是薛龙。叶莎说她和薛龙之间有惊人的和谐,两人会不约而同地想到同一件事。看房子,结婚,一切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从2002年5月,两人从网上聊天认识,到2002年8月20日双方登记结婚,叶莎精心设计了一个未婚的骗局。此时的叶莎被炙热的情感烧灼着,她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甚至于不择手段。
经过一番努力自己终于嫁了心上人,叶莎开始享受幸福,可也许是老天故意与她作对,叶莎原认为天衣无缝的骗局由于一个匿名电话而全盘崩溃了。这让已怀孕4个月的叶莎措手不及,无法面对。当薛龙走上法庭,苦心经营的婚姻之舟即将倾覆;当章某向她追讨巨款,而她又无法举证这是属于恶意索取;当老父亲一怒之下撒手人寰,28岁的叶莎崩溃了。她做出了惊人的选择——2003年7月2日,也就是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有关此案的最后一期录制节目播完后,次日凌晨零点,她在孤独中打开了煤气开关。
叶莎不顾一切的死让所有的秘密随她而去,也让《法治现场》极为痛心
《法治现场》曾对几位当事人之间复杂的纠葛进行了跟踪,而女主人公也在最后一期节目播出的当晚自杀。叶莎的死给了这些试图追踪事实真相的人以极大的震惊。记者昨天采访了曾与几位当事人面对面的主持人东方:
记者:你还记得做过一档节目,是关于薛龙状告叶莎,要求法院宣告两人婚姻无效的案件?
东方:是!记得。印象非常深。不知现在那个诉讼怎么样了?
记者:2天前,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薛龙的诉讼请求。
东方:我知道薛龙是希望法院支持他的诉请的。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叶莎也死了,很多事已不是当初的本意。
记者:你在录制节目时与几位当事人都有接触,你认为叶莎爱薛龙吗?还是想用骗婚的方法骗钱?
东方:叶莎对薛龙是真感情。我们在录制节目时,叶莎提到薛龙时满眼都是泪。我想事情发展到最后,叶莎是非常希望这个自己深爱的男人能理解她,能站出来表示哪怕背负巨债,也愿意和她共同生活。但这种想法作为一个男人是很难做到的。
记者:在节目中你问过薛龙是否爱叶莎吗?
东方:这么重要的问题我当然问了。我真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