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药房价格战(1)
日前,号称上海市第一家平价医院的海江医院宣布,150多种药品有一半的价格下调了30%以上。医院加入平价药店掀起的价格大战,这在全国还非常少见。上海海江医院院长施承中:我们以前发现病人拿着处方跑到外面药房去配药,特别是像开心人来了以后给我们压力很大。现在虽然药房的利润减少了,但是就诊的比以往多了四成,又专门从外地来的呢。
据了解,一般医院的药房收入往往要占到医院总收入的50%以上,是目前大多数医院的主要利润来源,同时医院药房相对于一般药店又具有天然的垄断优势,因此在目前药店纷纷大幅度降低药价的时候,医院的绝大多数药品还在以物价部门规定的最高限价出售。而现在这家民营医院公开打出降价旗号,是谋求市场的一个突破。
刚在广州开张的老百姓大药房,为抢占医院药品销售份额出了一个新招,花钱购买医院处方。市民拿一张医院处方到药店买药,就可获得5块钱的“交通费”,多拿多给。虽然广州的消费者素有面对各种降价花样不动心的习惯,但由于药店里的药的确比医院药房的药平均要便宜40%以上,因此这一招还吸引了不少市民。
据药店统计,目前每天收到的处方超过2000张,每张平均销售额为64元,也就是说,每天都有1万多元本属于医院的药品收入流到了药店的囊中。业界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但要撼动目前医院以药养医的现状还很难。因为广州医院去年的药品销售额达110亿,被一家药店抢去一点份额,影响还不太大。
杭州是全国平价药店最早出现、价格战打得最激烈的地方。平价风暴引发了当地从区级、市级到省级医院的集体降价。最近,当地平价药店九洲大药房在店内辟出了300平米的地方准备开门诊部,从正规医院聘请了16位有资质的医师,购置了百万元设备,打出了24小时服务的招牌。这种“平价药店+门诊”的新模式,使当地医院和药店的竞争出现了新变数。
平价药店的风行触动了医药流通领域最硬的坚冰。医院与医药流通企业不同,价格竞争可以迫使体制陈旧、流通环节繁复的流通企业降费增效、改革改制,迫使实力弱小、市场生存能力差的企业淘汰出局,但对于长期以来以药养医体制下的医院来说,岂是一个“价格竞争”了得?在医药不分的情况下大幅度降低药价,绝大部分医院将面临生存危机。因此医院体制改革是理顺药价的前提,离开这一前提谈降低药价只是虚妄之语。
降价风潮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浩大工程,它不仅涉及到医药流通企业,还关涉到医药分家、医院体制改革、政府卫生费用投入,以及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
理顺药价从药店价格竞争开始。平价药店的价格竞争策略被有些人诟病为过度竞争,但事实绝非如此。过度竞争是人们对企业间竞争程度的一种主观判断,认为企业之间的竞争超出合理竞争范围,最终会影响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效益。但对社会资源配置产生影响的不是竞争本身,而是市场供求状态。供求严重失衡,会造成社会资源使用中的沉淀(我国目前的医药产业现状正是如此),进而浪费社会资源,这样的供求状态应该得到修正,价格杠杆正是修正这种失衡状态最重要、最有效的工具,价格竞争也正是修正这种失衡状态的一种手段。现今医药流通领域的价格竞争正是起到了这个作用,可见,它并不是所谓的“过度竞争”或“恶性竞争”,它掀动的是医药流通行业的一潭死水。
另外,有人认为,平价药店虽然使药价有所下降,但药品价格竞争会“损害国家利益,使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甚至造成行业性亏损”,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拉大旗作虎皮手法。仔细想想,减少的税收或国有资产绝大部分只不过是回到了国内的消费者——真正的国有资产所有者手中,是让利于民。反之,如果药店药品不进行价格竞争,国家是多收取了一部分税收,国有资产少了这一块所谓的损失,但它是建立在让消费者多花钱的基础上的,孰优孰劣显而易见。有人说,收上去的税收是用之于民的,但较高的行政管理成本是一个基本事实,管理效率的层层衰减,使收上去的税收收入真正能够受益于消费者的比率大大下降。可见直接通过价格竞争的方式让利于消费者远远比其他方式实惠更多。
平价药店的价格竞争行为撕开了药价居高不下的铁板一块,在理顺药价过程中具有创始意义,而且它的影响会越来越大,杭州医院下调药价就是明证。
政府成为买单者就有动力降低药价。药品并非享受性的奢侈品,而是每个老百姓生存、发展、健康的必需品,与“生存”这个伦理底线密切关连。从健康经济学的角度看,这种对药品消费的可接近性关系到每个劳动力的健康,而劳动力的健康代表着社会财富创造的可持续性,代表着社会整体活力的健康水平。从这个角度看,在自己的经济承受力范围内接近“药品”和“医治”应该是每个病人的应得权利。
政府应该通过什么样的公共政策去降低药品价格?是不是要把放出去的药品市场再收回来,然后再定一个最低价让每个弱者都消费得起?这样做显然不符合“进入市场”的时代潮流,如果政府通过行政命令把药价降到一个相当低的水平,那么生产药品没有了利润驱动,所有的药厂都得关门,这样的政策让一个丰裕的社会退回到极度匮乏的状态,是在退步。政府要做的应是通过加大医疗卫生费用的投入来协调药品生产流通机制,完善医疗卫生的社会保障,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规范药品市场,以立法打击“回扣”黑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药品价格低到社会能承受又不至于低得让生产商没有了利润驱动力。
政府加大医疗卫生费用的投入主要是用来建立“药品消费”的社会保障,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意味着是政府买“药”给买不起药的人吃。让政府买药给老百姓吃,政府出钱了,就不会对“药价虚高”暧昧,就有利益驱动去规范和打击药品生产和流通中许多不规范的现象,药价自然就降下来了!
关于政府预算支出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有这样一组数据:在改革开放初期,这个比重为36%,到2000年,下降到14.9%,居民个人卫生支出的比重则年年攀升,从1980年的23%升至2000年的60.6%。
实质上,让政府加大医疗卫生费用投入,建立“药品消费”的社会保障,就是把“药价”和“政府的直接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药价降了,政府就可以少出钱买药给买不起药的人吃。至于如何让药价降,降到什么程度,看的是政府对于药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回扣”黑洞的治理力度。
200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