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流通:外资尝试性介入
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以及人口结构的变化决定了医药流通领域对外资而言绝对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市场,无疑外资介入我国医药流通市场具有相当的积极性。
在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WTO签署的协议中,中国承诺2003年1月1日开放药品批发、零售服务,外商可在中国从事采购、仓储、运输、配送、批发、零售及售后服务。具体来说2003年首先开放零售市场,2005年放开批发市场。国家有关部门也提出,在"全面规划、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的原则下,将重点支持产权多元化,鼓励建立规模化、规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推进对外开放,首先进行中外合资医药零售连锁店试点,并逐步向医药商业推进。在全面开放药品分销服务之前,由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负责进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试点工作。这些试点主要条件包括:外国公司和企业经批准将允许与中国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和合作商业企业,经营药品零售业务。设立零售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的外资企业,在申请前三年的年均销售额应在20亿美元以上,申请前一年的资产总额应在2亿美元以上;中方合营者应是具有较强实力和经营能力的流通企业,申请前一年的资产总额应在5000万元,中西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申请前三年的年均销售额应在3亿元,中西部地区2亿元以上等等。根据这一政策,目前已有多家国际性大型连锁零售药店正在国内寻找合作伙伴,有的已进入最后阶段的谈判。
那么,是不是2003年以后外资就会大举进入我国医药流通市场呢?从时间来看,按照正式加入WTO后3年零售市场完全放开的原则,医药流通应当在2004年12月份才可能完全对外资放开。因此,政策层面的限制何时解冻仍不清晰。而外资对我国行业行政规则需要进一步了解,贸然进入的风险也比较大,这种扩张应该是从谨慎的尝试开始。
在外资进入的方式上,由于医药流通企业的运行需要很多基础,比如说渠道、物流,这些基础的建立都需要时间。在这些方面,当地流通企业相比具有较大的优势,因此外资进入初期将主要采取与国内公司合作合资的方式。
在合作对象的选择上,由于与有规模、具有顺畅的销售通路、广泛的销售终端网络的公司合作,更容易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也能更快地产生效益,因此,行业中的佼佼者------上市公司如上海医药、广州药业、一致药业等可能成为外资企业合作的首选。当然,考虑到以上企业控股股东都属于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合资审批方面可能要层层审批,与外资合作的步伐也可能不如中型流通企业、民营流通企业迈得快。
医药流通上市公司概览
股票名称 总股本(万股) 去年每股收益(元)
一致药业 28815 0.13
桐君阁 99870.31
华东医药 19000 0.30
三九医药 75300 0.16
同仁堂 33180 0.60
美罗药业 11500 0.37
中新药业 36965 0.17
广州药业 81090 0.18
商业网点 15935 0.15
上海医药 31621 0.46
作者:海通证券研究所 杨建弟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