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通过管制19种药物
澳门立法会20日一致通过修订禁毒法例,将“K仔”等十九种麻醉品及精神科药物纳入刑事管制范围。当局为防患未然,新增的十九种受管制药物中还包括PMMA、4-MTA、2C-T-7等在本澳尚未发现但欧美地区已日益流行、危害性更高于“K仔”的三种精神科药物。
该法案待立法会细则性审议后将颁布实施。
列席会议的司法警察局长黄少泽表示,法案将有助于警方与司法当局的侦缉与检控,更有力打击毒品犯罪。回归前警方已注视到“K仔”﹙氯胺酮﹚被滥用的趋势,近年缉获的“K仔”数量不断上升﹙见表﹚,今年首两个月的数量已达九九年的三倍多,情令人忧虑。由于之前“K仔”不受管制,警方即使拘捕有关人士,也难以检控。考虑到此药物严重损害人体脑部与中枢神经,有必要尽快修订法律纳入管制。
据司法警察局与卫生局的代表介绍,除“K仔”外,PMMA、4-MTA、2C-T-7等新兴的精神科药物也一并纳入受管制范围。司警扫毒组督察林美东尼表示,虽然未发现上述三种药物在本澳出现,但在欧美地区已相当流行,服食人数越来越多。警方担心服用该三种药物之风很快蔓延来澳,必须早作预防。该三种药物的危害程度更甚于“K仔”。据闻4-MTA的效力相当于“K仔”的四、五倍,甚至已发生服药致死的个案。因此,欧盟等多个国家已关注有关问题,纷纷把这些药物纳入法律管制范围。
对于有临床治疗用途的受管制药物,进口必须要经卫生局的预先许可及严格监管。对于没有医疗用途的受管制药物,卫生局只会批准少量入口作科学研究或实验室化验之用。
违法贩卖或吸食受管制药物者,最高可处十二年以上十六年以下的重监禁,并科处五千五百至九十万元罚金。
200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