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牙医”入狱15年
14日,江西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二楼大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备受人们关注的章俊理一案在此公开宣判(本报曾作报道)。“德国牙医”章俊理因犯非法行医罪、故意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100万元;另3名被告章君鹏、钱小玲、刘冬生也分别受到法律制裁。1091名受害者获民事赔偿5246653元。
被告人章俊理,1957年生,1988年获“口腔技士”职称证书后从江西省人民医院停薪留职。经过法院审理查明并确认,章俊理自1989年5月至1998年11月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采取虚假广告,诱骗诱
导广大患者就诊。在章俊理非法行医期间,共有千余名就诊患者受到严重损害,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达5191127元。章俊理在本案系主犯。被告人章君鹏被判刑9年,罚金100万元。
被告人钱小玲被判刑4年;被告人刘冬生在本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3年,缓刑3年。
华商报
2000.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