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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靖在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2-07-30
来源:求医网

佘靖在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摘要)(2003年11月25日)

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佘 靖

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今天开幕了,这是继1997年全国首届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第二次专题研究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1997年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以来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经验,分析新时期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所面临的形势,研究进一步落实《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的措施,确定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主要任务。

一、六年来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回顾

1997年底,我局召开了首届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制订了《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下,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积极推进中医药在医疗服务、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和中医药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可喜的成绩。

(一)全面落实《规划》,促进中医药国际传播

目前,初步建立起较为广泛的国际交流渠道和网络,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格局,中医药的涉外法规建设正在逐步完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得到重视,中医药在世界各国的应用范围和使用率正在逐年提高,国际上对中医药的认同程度不断增加,中医药已在部分国家纳入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险体系。围绕增加中药出口份额的一些基础性研究、开发工作和中药的标准化、现代化、产业化、市场化推进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加强管理,保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在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合作办学、办医以及科技合作等方面的执行计划;召开了“全国中医药对外教育研讨会”、“全国中医药境外办医工作会议”、“全国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会议”、“全国中医药对台港澳工作会议”等专题会议,研究新情况、部署新任务。相继出台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指导意见》、《关于在华举办中医药国际学术会议和展览的管理规定》、《中医药外事管理规定》、《中医药外事工作人员守则》、《关于进一步加强与香港开展中医医疗合作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管理文件,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涉外法规,依法行政,加强管理,保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外国政府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我局一直重视与世界卫生组织在传统医学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六年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参加世界卫生组织主持召开的与传统医学有关的各项活动,利用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国际讲坛,宣传中医药;二是结合国内中医药事业发展重点,主动争取世界卫生组织的资金、技术等支持发展传统医学合作项目;三是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举办一系列大型国际传统医学学术会议,如2000年国际传统医药大会、2002年中—非传统医药论坛以及世界针灸学术大会等,在国际上产生了比较深远的影响;四是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制订地区和全球传统医学发展规划和战略的工作,与世界卫生组织分享中国发展中医药的经验,参与其制订传统医学的发展规划;五是在中医药防治非典的工作中,主动争取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

继续加强与外国政府在传统医学领域的双边交流与合作,先后与韩国、新加坡、越南、泰国、柬埔寨、阿联酋、埃及、坦桑尼亚、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秘鲁、厄瓜多尔、挪威、英国、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摩尔多瓦、乌克兰等国签订了传统医学合作协议或备忘录,针对国际关注的有关传统医学方面的重大议题,召开全球性或区域性专题政府论坛。与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德国、爱尔兰、瑞士、丹麦、马耳他、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蒙古等国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重点与外国政府在中医药法规建设、中医从业人员管理和注册、中药质量控制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四)充分发挥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等民间学术组织的作用,扩大交流与合作

近年来我局积极支持世界针联与世界卫生组织建立正式工作关系,在国际上开展针灸学术交流,推动针灸立法,普及针灸教育,开展针灸标准化研究,有力地推动了针灸的学术发展和进步。

经过五年多的筹备,又一个总部设在北京的中医药国际学术组织——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在2003年9月正式成立,来自44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个中医药学术团体和机构成为世界中联的首批会员,世界中联将致力于增进世界各国中医药学术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学术与传播,建立中医药国际行业标准,开展教育与培训,开展与世界上其他各种医学的交流与合作,使中医药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五)进一步发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内地和香港、澳门进一步深化中医药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三地卫生行政高层协调会议机制,中医药成为合作的重点领域。在坚持“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原则下,香港和澳门特区积极吸收内地发展、管理中医药的经验,内地积极配合特区对中医药行业依法管理,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等,制定了赴港中医医疗合作管理规定,保证了内地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区之间在中医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的健康发展,形成了三地在中医药学术交流、临床研究、教育培训、科研开发、中医药产业合作、中药和保健品的贸易等多领域,从官方到民间的交流与合作格局。

(六)培养和锻炼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队伍

初步形成了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人才队伍。这支队伍既包括中医药外事管理队伍,也包括掌握当代科学技术、熟悉中西医学长处、了解国际合作项目运作规则的科学家队伍。

通过六年的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一要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国家外交路线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目标开展工作。二要坚持平等互利,相互学习,在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中共同发展。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协调好国内中医药事业发展与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关系。

二、与时俱进,把握机遇,做好新形势下的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一)当前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所面临的形势

(二)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面临的历史发展机遇和挑战

(三)新形势下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目标与指导方针

今后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和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为依托,进一步提高交流合作的质量和效益,发展已建立的对外联系网络,巩固已形成的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格局;加强中医药的标准化建设、完善涉外法规建设;中医药在世界上的应用范围和使用率大幅度提高;世界各国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同程度大为增加;中医药在部分国家被纳入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险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继续坚持“立足国内,以内促外;依靠科教,医药并举;因地制宜,双向接轨”的战略方针:

——立足国内,以内促外。依靠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优势,提高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利用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经验,促进国际社会理解和接受中医药。

——依靠科教,医药并举。以中医药科技进步为基础,提高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水平和效益。培养和造就适应世界中医药发展的国际型人才。在推动中医医疗国际合作的同时,研制开发适应国际需求的中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以医带药,以药促医。

——因地制宜,双向接轨。根据各国(地区)不同的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吸收当地医学的发展经验,建立科学、规范、适合中医药特点和各国具体情况、为国际医药界认可的中医药国际标准。创造有利于中医药进入国际市场的政策环境,促进中医药在世界各国的应用与发展。

三、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继续全面推进和落实《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面对当前中医药发展的历史机遇,首先要扎实做好国内中医药的各项工作,才能保证中医药更高水平、更广泛走向世界。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战略部署,未来一个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中医药工作将以“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形成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为目标,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努力提高中医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等方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要立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