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2000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于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
本次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重要议题是学习贯彻《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研究、部署今年卫生工作。在新形势下,医疗机构改革的重大突破是建立医疗机构营利与非营利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医疗机构菪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作法,有利于政府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各种经济手段,宏观调控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管理水平。同时,全面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逐步理顺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药品收支节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合理返还,主要用于弥补医疗成本以及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等其他卫生事业,各级财政、卫生行政保健等其他卫往事业,各级财政、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扣留或挪用。另外,调整城市卫生资源配置,发展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互相分工、密切配合的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格审批与健康相关产品,加强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和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涉及人体健康的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不仅要取缔无照行医,而且要整顿范围行医和不法医疗广告,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形象,也是今年的重要任务。
中国红十字报
200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