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检查的结果取决于患者的反应,在检查时一定要细致耐心,反复多次,才能得到正确的结果,要详细记录感觉障碍的性质、程度和范围。
1.浅感觉
(1)痛觉:用针尖以相同的力量和相等的时间轻刺患者皮肤,嘱其回答“痛”、“不痛”、“知道”、“不知道”。
(2)触觉:用棉絮丝、毛发或软纸片轻轻触及患者皮肤,嘱患者说出知道与否及接触部位。
(3)温度觉:用装有冷水(5℃ 耀 10℃)和热水(40℃ —45℃)的两支试管分别接触患者皮肤,嘱其回答“冷”或“热”。
2.深感觉(本位感觉)
(1)关节位置觉:嘱患者闭目,肢体完全放松,检查者以最小的力量夹持患者手指或足趾,作屈伸运动,幅度由小到大,询问患者是否知道活动及运动方向。
(2)震动觉:将震动的音叉(C128耀256)柄端放在患者身体骨突部。正常人能感觉到音叉的震动及震动的停止,而老年人双下肢震动觉一般都有减退。
3.皮层感觉(综合感觉) 皮层感觉是通过大脑皮层进行综合分析的更精细的一种感觉。它存在于深浅感觉基本正常的基础上。
(1)形体觉(实体觉):是指辨认物体的形态、结构、干湿、重量等复杂感觉的能力,是几种简单感觉的重合。检查时可用不同的日用品,如香烟、钢笔置于患者手中,令其说出名称;也可用笔杆在患者皮肤上画圈,打叉等简单图形令患者辨认。
(2)皮肤定位觉:检查者以手或笔杆轻触患者皮肤,令其指出被触部位。人体各部位的定位觉各不相同,以面、手、足部最敏感。
(3)两点辨别觉:用两足圆规或两根大头针分别以一足及两足轻刺皮肤,以测定患者是否能辨别出是一点刺激还是两点刺激,以及能辨别两点的最小距离。人体各部位的两点辨别阈是不同的。指 腹 尖 最 敏 感,为 3— 6mm,手 掌 15— 20mm,手背 30mm。
4.神经恢复的征象 感觉较运动功能先恢复,而感觉又依温度觉、痛觉和触觉的顺序先后恢复。Tinel征 是判定神经功能有无恢复的一种检查方法。在神经干损伤部位以下由远而近的轻轻叩击,如在该神经分布区有麻刺或蚁行感,即为神经已开始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