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什么是清热药?

2022-07-28
来源:求医网

凡以清解里热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为清热药。

清热药药性寒凉,主要用于热病高热、痢疾、痈肿疮毒以及目赤肿痛、咽喉肿痛等呈现各种里热证候,即是《内经》所说“热者寒之”的治法。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使用清热药,在这里,讲解一下热证。所谓热证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指体温升高的发热,而且也泛指体温虽正常或接近正常,患者常具有某些热证症状,如口干、咽燥、面红、目赤、大便干结、小便短赤、五心烦热、舌红苔黄、脉数等,都属于热证的范畴。热证根据其发病的部位、性质和病情的轻重可分为表热证和里热证两型。表热证的特点是虽有发热,但时有恶寒。有表证者当用解表药治之。里热证则不同,它是由于外邪内传人里化热,或因内郁化热所致的一类症候群,临床主要表现为发热,不恶寒反恶热,口渴,心烦口苦,呼吸急促,小便短赤,大便干结或兼有便秘、腹胀、苔黄脉洪,甚至神昏谵语、发狂等。

里热证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实热和虚热两类,实热又可进一步分为气分热、血分热、湿热和热毒疮疡等各种类型。根据清热药的不同类型和药物性能的差异,将清热药分为清热泻火药、清肝明目药、清热凉血药、清热解毒药、清热燥湿药、清虚热药等六类。

使用清热药应注意以下几点。

(1)清热药品种繁多,性能各异,在应用时必须根据热证类型及邪热所在部位,选则相适应的清热药进行治疗。

(2)清热药又必须根据兼夹病症予以适当配伍,如表邪未尽里热又盛,可配解表要同用;湿热者可配利水渗湿药;热盛里实者可配攻下药;热盛动风者,可配息风药,热入心包、神志不清者,可配开窍药;血热妄行者可配止血药;邪热伤阴者可配养阴药等。此外,如里热气血两燔,又可清气凉血相兼同用。

(3)清热药必须中病即止,不可多服久服,以免伤阳;苦寒燥湿药又可能伤阴,应慎用。

(4)清热药应用时,必须视病情轻重及药物质地,斟酌用量,并注意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