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宜怀孕的风心病妇女,在继续妊娠过程中应密切观察,预防发生意外,应注意以下事项:
(1)如强产前检查。妊娠5个月以前,每2周由内科医生、妇产科医生检查1次,以利早期发现和及时处理心力衰竭等并发症。第六个月开始,应每周检查1次。
(2)风心病孕妇需合理安排生活,保证的休息时间。每天应有l()一12小时的睡眠,保持心情舒畅,避免外来不良的刺激。
(3)风心病孕妇要科学地安排膳食,注意营养素的平衡。妊娠期间宜安排高蛋白、少指肪、高维生素饮食,但体重不宜过多增加。妊娠第四个月时要限制钠盐,每天不超过4—5克。
(4)积极防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系感染及其它并发症,一但发生要及时治疗,控制病情。贫血对孕妇很不利,可给予维生素BI,或铁剂治疗。如伴有高血压,可使用复方降压片加用利尿剂;伴省严重心律失常者,应中止妊娠o
(5)有心力衰竭征象时,应及时控制。最好在产前2周住院治疗待产,产前3天应给适量的强心药和利尿剂,预防心力衰竭的发生。已出现心力衰竭者,应立即住院治疗。
(6)产程开始后,可适当应用镇静剂,稳定情绪,注意产妇的心率、呼吸、血压等。第二产程应尽量缩短,必要时可施行副官产。第三产程应用宫缩剂必须慎重。胎儿娩出后,应在产妈妇腹部柬腹带或用沙袋加压,以免腹压突然降低而诱发或加重心力衰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