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群众也可参加综合医保
按照《办法》规定,市政府可根据医疗保险费用收支情况,对缴费标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比例、待遇等做相应的调整。对此,深圳市修改为:医疗保险基金当年节余率超过15%的,市政府应适当下调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深圳市还考虑将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即可申请参加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由于居住证有效期为10年,为避免出现该类人员参保后又返回内地长期居住,造成事实并不在深圳常住但又享受深圳市医保待遇的现象,深圳市规定,该类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此外,深圳市还扩大生育医保的覆盖面,住院医保人同时可享受生育医保待遇。
退休人员社康看病可打5折
按照《办法》规定,综合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在社康中心就医,其门诊医疗保险药品费用可打7折,即由统筹基金支付30%。此次,深圳市将扩大参保人在社区医疗服务时的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诊疗费等均可打7折,其中退休人员可打5折,以引导和鼓励患者到基层医院就医。
此外,深圳市在修改《办法》时规定,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家庭成员,实现个人账户家庭统筹。
按照《办法》规定,深圳市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保的年限挂钩,其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办法》修改后,若参保人连续参保满6年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6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