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急诊病人经医生决定收住院治疗后,分诊护士应热情地指导病人办理如下入院手续。
(1)持医生开出的住院登记证和门诊病历本到住院科入院处办理入院登记。
(2)请病人或家属正确、真实地填写“住院病人入院卡”,便于联系和存档。
(3)如果病人携带的现金或支票不够交纳疾病治疗预算款时,可向住院科领取“住院病人分段收费单”,到拟住院的病室请护士长签名盖章后交给住院科,即可办理入院手续。
(4)入院手续办好后,请病人或家属保管好以下票据:
①现金收据单,出院结账时需查对。
②人身保险单,此单自入院至出院期间有效。
③“出院病人征求意见卡”,是了解医疗服务质量、维护病人合法权益、改进医院工作的一种措施,出院时病人真实地填写,投入“病友意见卡”投放箱。
(5)同时购买医院营养食堂餐票,若住院期间餐票不够,可持住院证再购买;未用完者可在办出院手续时退回。
(6)携带住院证、住院登记卡、门诊病历以及简单的生活必需品到指定病房住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