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避孕药在我国的使用主要以紧急避孕药为主,相当多人将紧急避孕药作为避孕方式的首选。据2007年年度调查结果显示: 紧急避孕药当年在中国的销售量为1.05亿盒,而短效避孕药(COC)仅售出 0.10亿盒,这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在英国,紧急避孕药的使用仅仅是1%。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为,一方面,紧急避孕药作为一种未采用避孕方式或者避孕失败的事后补救措施,确实可以给使用者提供便捷的避孕效果和心理上的安全感;而另一方面,许多使用者对这一方式认知的不足与偏差也使得紧急避孕药在国内常常被滥用。
对此,专家强调,紧急避孕药仅仅是作为常规避孕过程当中的一个补救措施,而不能作为常规的避孕方法。一方面,紧急避孕药避孕效果相对较差,且对下次月经有一定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紧急避孕药中含有大量孕激素,其中的左炔诺孕酮含量比较常规口服避孕药剂量大10倍,对女性身体的伤害很大,例如可导致女性月经周期和内分泌系统的紊乱等。
因此,求医网专家特别提醒广大女性朋友,紧急避孕药不能滥用,建议每年使用不能超过3次,每月使用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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