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是现代女性最常见最多发的恶性肿瘤,全球每年约有120万妇女被确诊为该病,并有50万女性因此而死亡。目前,我国不少城市的乳腺癌发病率增长迅速,已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
乳腺癌的发病与多种复杂因素有关,例如高脂肪和低纤维饮食摄入较多,绝经后体重增加,吸烟、放射性照射,农药等不良刺激以及遗传因素等。近年的研究进一步揭示,乳腺癌的发生与伴随女性一生的雌激素水平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存在不少婚、育、性方面的危险因素。
(1)婚姻:终生未婚是乳腺癌危险因素。事实表明,修女、独身女性、结婚迟和婚姻持续时间短的女性,乳腺癌发病高。
(2)初产年龄:到20世纪70年代末,多数研究表明,初产年龄早可降低乳腺癌的危险性,而且足月妊娠是发挥保护作用的必需条件,最早提出这一假设的MacMahon(1970年)等认为,初产年龄小于18岁,患乳腺癌的危险性约为初产龄35岁及以上妇女的1/3。多数研究还发现,初产年龄早对任何年龄组的妇女都有这种保护作用,初产年龄越早,危险性越小。但美国马里兰州的研究表明,尽管初产年龄大于30岁将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但初产年龄非常小,与初产年龄为25—29岁相比,并不会进一步降低危险性。
(3)产次:产次是否为直接影响乳腺癌发生的因素,研究结果尚不一致。到70年代末,多数研究认为,多产次降低乳腺癌的危险性与初产年龄早相联系,仅少数研究者认为它是一个独立起作用的保护因素,如Lilinfeld认为产次4次以上,乳腺癌的危险性非常低。最近多数研究者认为产次的确是个独立起作用的因素。
(4)哺乳:早期人们认为。甫乳月数多对乳腺癌的发生有保护作用。后来很多研究表明,在考虑产次的作用后,哺乳的作用消失。近年来,又有一些研究认为哺乳是个独立起作用的保护因素,尤其对绝经前妇女。如有人认为,泌乳在5年以上,可使乳腺癌的危险性降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