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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剂加倍”不是所有药物的专利

2022-07-28
来源:求医网

首剂加倍

在医院门诊,常见到服用感冒药中毒患者,追问病史后,才得知他们是听说药物“首剂加倍,利于治疗”,便自行将说明书上注明的剂量加倍。结果服药后感觉恶心、头晕得厉害,甚至昏迷。医生认为这是过量服用药物导致中毒,神经系统受到麻痹所致。

药学上确有“首剂加倍”的概念,它是指第一次服药时,用药量要加倍,但不是任何药品,只要“首剂加倍”,都可以提高疗效,加速痊愈的。实际上,“首剂加倍”只适用于某些抗菌药。

在服用某些抗菌药时,之所以要“首剂加倍”,是因为在病菌繁殖初期,加倍服用可使药物在血液中的浓度迅速达到有效值,增强杀菌、抑菌的作用。如果首剂不加倍,不能迅速达到有效浓度,会给病菌的快速繁殖留下时间,从而使病菌产生耐药性,延误疾病治疗。以磺胺异唑片为例,它的半衰期约为 6小时,即如果首剂加倍,口服后6小时血药浓度趋于稳定,可有效杀灭病菌。如果首剂不加倍,则需12个小时才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病菌可能在这几个小时内迅速繁殖。

因此,“首剂加倍”不能曲解,更不可滥用,服药时要严格遵照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或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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