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一扇打开后就难关的“门”?
2009年,香港“艳照门”虽已过去1年,但主角阿娇、陈冠希等,他们的一举一动,仍能轻易地占据花边娱乐新闻的头条。
2008年,最八卦的新闻,要数部分港星的激情图片被大肆传播的“艳照门”事件。随后,“海南师大”、“湛江二中”、“海运女”等,相继爆出主角各异的艳照门事件。
各款 “艳照门”,借助着瞬息千里、以几何级传播的互联网,变成了只要开启,就难以关上的“门”。时至今日,仍余波未了。
爱侣间最隐私最亲密的“互动”,被赤裸裸地供亿万人日夜“观赏”且传播,这对每名当事人的承受力,是巨大考验,也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挑战。
千百年来,一直秘而不宣的男欢女爱,在科技目前,变得难以隐踪遁形,甚至有了“全球共赏”的可能。
未来会有多少“艳照门”?
7月,国内某前卫媒体曾进行了一次数据调查,话题是:爱侣间会不会拍摄激情时刻?
调查结果,让所有骨子里涌动着正统与保守的人,大吃了一惊:竟然有44.20%的成年男性, 及30.83%的成年女性,曾自己拍摄过与爱侣的激情时刻!而“有贼心而暂时没贼胆”的饮食男女,也分别占到了14.29%及15.02%。可以想见的是:如若条件合适,那些有心人,也会加入到“记录者”的行列。
而用数码相机及摄像机,记录下自己激情时刻的男女,还特别“敬业”,翔实地记录下“激情互动”全过程的,分别占到了 51.14%及45.39%。
另一组调查数据,也值得注意:问题为“假如你身边的人拍性爱DV”,表示无所谓的男女,分别占受调查者的33.18%及44.89%,女士似乎更无惧入镜。而反感者,仅为区区的1.82% 及7.11%。
以上数据,就无言地说明了为什么各种的地方版“艳照门”层出不穷。
一句话:“艳照门”的片源实在太丰富。稍不小心,那些“激情时刻”,就易流到社会上去“全球同步放映”。
可以想见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里,若法制建设跟不上,在狭隘的窥私心态的作用下,所谓的“艳照门”,仍将一扇扇地不停地开启……
大众观点
“激情自拍”应受法律保护
性健康QQ群里的群友,对“激情自拍”这个话题,也进行了谈论。有部分群友坦诚自己曾拍摄过与爱侣的“激情片段”,但往往是“观赏”后,即迅速删除。个别群友认为,“激情自拍”往往只是一时的兴致所致,作为夫妻生活的调剂,未尝不可,但绝对只能是局限于两个人之间。
大家比较趋同的观点是:1、“激情自拍”属个人隐私,应得到法律保护;2、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是通过各种途径,传播了“激情”内容,均可视为触犯国家法律;3、自拍者有保存好“激情自拍”影像资料的义务。若无条件保存,就应及时删除,并将相关存储介质彻底格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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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剖析
男人为观赏 女人为纪念
性学家表示:情到浓时,为追求视觉、听觉感官的愉悦,会有很多爱侣,尤其是作为“视觉动物”的男性,喜欢用影像记录下激情时刻,或各类美的片段,用以日后回味。这本身并不属于变态行为,而是只与自我的兴趣有关,同时也属于个人的爱好及权利。
但若拍摄者在拍摄过程中,只关注局部,或拍摄取向有异常,则可建议其咨询性学专家或心理医生,以便正确对待。
在上述调查中,被调查人群的数据显示:拍完不知道该保存在哪儿;怕日后成为把柄等因素,成为了拍摄“激情时刻”的制约因素。
与此同时,调查显示:男性拍摄类似的图片影像,为的主要是今后寻求感官的记忆及刺激,从而获取视觉及听觉方面的快感;而女性则更多是为了纪念温情,及不扫爱侣的兴致。
拍摄太容易 保存有点难
不少男性朋友,都曾有过想方设法,在电脑上藏匿一些性感图片或影像的经历。
区直某单位的老男人老徐,就曾把自己搜罗来的一些“激情片”,放置在了家中电脑里,文件夹用心良苦地起名为:单位年终总结。
老徐知道爱玩电脑游戏的儿子,大抵上是不会对类似的文件夹感兴趣的。
拍摄“激情时刻”,不难,有一定设备就行,但拍摄后,如何避免家人尤其是孩子看到,避免被人盗取后,非法传播,则难度不小。
但若拍摄了“激情时刻”后,因分手、离婚及胁迫等因素,故意将激情视频或图片,上传到网络或私下传播,则就是与触犯刑律有关了。
除外,借助修理电脑,盗取或复制他人电脑里的隐私信息,或故意用黑客软件,破译他人电脑或电子相册里的信息,同样可归属于违法之列。
还有就是:存储在移动硬盘、手机卡、U盘等移动介质里的“激情片段”,也有极大的保存风险,如若丢失,则很有可能被道德败坏者捡到后恶意发布,从而演绎出另一起令主角们痛苦不堪的“艳照门”。
据称,陈冠希的笔记本电脑送修前,已将其中内容全部删除,但仍被居心叵测的修电脑者,用硬盘恢复软件,将他已删除的个人隐私,翻箱倒柜地找了出来。
由是,一句话似可成立:自拍有乐趣,传播很凶险,若为安全故,不拍最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