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性骨折引起骨感染,导致慢性骨髓炎:这一类病人机体抵抗力下降时即可引起慢性骨髓炎的发作。慢性骨髓炎较难治愈,反复发作可引起肢体功能的部分丧失。
(2)骨折引起血管损伤:骨折合并肢体重要血管损伤时,如果处理不及时,可导致肢体缺血性坏死。
(3)骨折合并神经损伤:神经所支配的肌肉发生瘫痪,致使肢体部分功能丧失。
(4)损伤性骨化(骨化性肌炎):当关节扭伤、脱位及关节附近骨折时,引起骨膜下血肿,如处理不当,血肿骨化,关节周围软组织广泛骨化,影响关节活动。
(5)创伤性关节炎:关节内骨折复位不准确,以致畸形愈合,当关节活动时,可因创伤性关节炎而疼痛、活动受限。
(6)缺血性肌挛缩:骨折损伤重要动脉,肢体供血不足,肌肉群缺血坏死,形成短痕组织,使肢体畸形,丧失功能。
(7)缺血性骨坏死:骨折端血液供应被切断而使骨组织坏死,较常见者为股骨颈骨折后,股骨头坏死引起下肢残疾。
(8)关节僵硬:骨折的肢体因长时间外固定而不注意功能锻炼,可使关节内外组织粘连,关节活动障碍,肢体丧失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