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骨折多因传导暴力或肌肉收缩所致。直接暴力造成的骨折较为少见。
1.间接暴力 最为多见,尤以从高处坠落时臀部(或双足跟部)着地为常见。其损伤程度与坠落高度、体重及肌肉紧张状态成正比。其次是高处重物下落时击中肩、背或胸部,再向下传导,使暴力集中作用腰椎所致。由于腰椎部的轴心位于椎体前1/5与后4/5交界处,因此椎体前方承担的压力较后方大3—4倍,所以前屈位受伤时,椎体多呈楔形压缩骨折。
2.肌肉拉力 当腰既部肌肉突然收缩,可产生相当大的拉应力,亦见于急速旋转体值时,如果肌爬附着点处的骨质处于最大受力点时,则易引起骨折,其中以横突及棘突处为多见。因破伤风或其他神经系统疾患所引起的肌肉痉挛,亦可引起胸、腰椎压缩性骨折,但常以胸段多见。
3.直接暴力 多见于突发性交通事故,战时为火器伤,直射的弹丸、飞起的弹片等致伤物所致的贯穿伤或盲管伤。鉴于弹道学的特点,在发生腰椎骨祈时,脊髓或脊神经根易因创伤或震荡反应而被波及。因此,截瘫的发生率较高,预后更为严重。此外,在过仲的体位状态时,腰部受到直接暴力的打击,或锐器直接刺伤腰部,亦可发生骨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