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全身系统性疾病的病员需要拔牙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有的经过妥善处理或在其他专科医师密切配合下,才可进行拔牙。有的却应暂缓拔除,而对病牙采取治疗措施,减轻痛苦,等以后全身条件改善后再拔牙。
有以下全身疾病时应特别注意:
一、血液系统疾病
凡有凝血机能障碍的疾病,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癌、白血病等,都可因拔牙而出血不止,严重者可危及生命,故一般应避免拔牙。必须拔牙时,应在手术前用药物或轨入鲜血以提高血液的凝固性,或在住院的条件下拔牙才比较安全。
二、心血管系统疾病
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的病员而需拔牙时,应选择在疾病的敌定阶段。
有自觉症状的高血压病员,可在使用铰挣剂或采取降压措施后再行拔牙。
有心脏病而没有心力衰竭的病员,则根据不同病传,术前适当用药或准备好缓解心脏症状的药物,以防忌外。对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病员,为予防发生细菌性心内膜炎,应在拔牙手术前后,常规使用抗菌素共三至五天。
这类病员,在针刺麻醉下拔牙,较药物安全。如用药物麻醉(普鲁卡因),则麻药中不宜加用肾上腺素,或者改用利多卡因麻醉。
三、其他内脏器官的伤性病
如肝脏病、糖尿病、结核病、肾病等,应在疾病得到控制,使用药物能够防止疾病加重,以及予防忠染或出血的条件下,再考虑拔牙。
四、妇女月经期
一般可以拔牙。但如估计拔牙手术比较复杂,则宜暂缓拔除,以免引起拔牙后伤口大出血,或因病员抵抗力降低而引起不良反应。
妊娠期一般是可以拔牙的。但对有习惯性流产或早产的病员,应该慎重。妊娠三个月内及七个月后容动流产及早产,故以孕期三至六月内拔牙较为安全。
五、口腔恶性肿瘤
拔除口腔恶性肿瘤区的牙齿,可以刺激肿瘤发病和扩散,因此,不宜拔除这种牙齿。如病员将要接受放射治疗,则照射区内的病牙应该先进行治疗或拔除,以免引起放射性骨髓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