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性皮炎是因接触某些物质而造成的皮肤病变。可分为复发性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或称毒性皮炎,和变应性接触性皮炎。前者属非免疫性,是由刺激性较强的物质(如强酸、强碱)一次性接触;或刺激性相对弱的物质(如洗衣粉,有机溶煤等)反复刺激而造成的,反应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后者则只发生于具有变态反应素质的少数人,接触物对常人来说不具有刺激性,反应是通过免疫机理发生的,一般属细胞免疫。
什么是接触性皮炎
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的致敏物可为动物、植物、金属、化学物等,有些是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物质,如动物皮毛、鳞屑、毫毛和排泄物,油漆,毒葛,染发剂,化妆品,镍类首饰,药物等;有些是职业性接触物。致敏期约5-10d已被致敏的机体。再次接触同一致敏物时约在12-48h后引起皮肤炎症。炎症的轻重除与遗传素因和机体的免疫状态有关外,还与接触致敏物的量、时间长短和局部条件(如摩擦、出汗、加压、包扎、温度等)有关。
皮炎一般表现为无特异性的湿疹样皮损。急性期为充血斑、丘疹、风团、水疤、渗出、糜烂等;慢性期多为鳞屑、结痴、皮肤增厚、苔癣样变及色素沉着等。病变一般发生在致敏物接触的部位,但可以超越接触部位而影响较大范围。抗原物质经手或其他媒介传播至其他部位,可以引起同样的皮肤病变。
接触性皮炎的早期症状多为瘙痒,以后由于继发的皮肤干燥、充血、肿胀、皲裂、起疱、溃疡等而发生烧灼感,疼痛和其他不适;严重的还可能有全身症状,如发热、畏寒、恶心、心痛等。慢性病变可由急性转化而来,但也可一开始就是慢性过程,特别是在抗原物质的抗原性较弱,长期反复接触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