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动症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定义: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具有多动、注意力不集中等表现的统称为“多动综合征”,这是一个多病因所致的“临床综合征”。这些病因包括实质性损害的大脑疾病,如先天性脑发育不全、脑炎和脑膜炎后遗症、各种脑病、脑损伤、遗传病名能低下等,其他还包括精神病、贫血、铅中毒等疾病。
狭义定义:是指大脑无明显实质性的损害,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而主要表现为自我控制能力差、注意力不集中、多动、情绪冲动、任性等,可有认知、语言或协调动作等障碍,常伴有不同程度的学习困难。但如果大脑有明显实质性损害的疾病、低能儿童、精神病等均不属于本病。
我们平时所说的“多动症”,仅指狭义的多动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