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引起骨折是要有相当大的外力的。作用于人体的暴力,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直接暴力所致骨折是由重金属(如铁器)、木棒、石头等物体直接砸在身体或四肢而引起,或者是由于火车或汽车车轮撞击而造成车轮直接撞击的部位发生骨折。间接暴力所导致的骨折是外力通过传导、杠杆或旋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也就是说骨折发生在离受力点较远的部位。例如,走路滑倒时,用手掌撑地(如图14),上胶与地面所成的角度不同可以造成挽骨远端骨折、锁骨骨折等,由高处坠落在地足跟着地时可以引起跟骨骨折。另一种间接暴力引起的骨折是肌肉突然猛烈收缩,可把肌肉附着处的骨质拉断。例如,足球运动员踢足球失足摔倒,猛然跪倒时,股四头肌猛烈收缩,而引起骸骨骨折。
直接暴力和间接暴力均是骨骸由于暴力的作用造成的断裂,称为外伤性骨折。有病的骨路(如骨肿瘤等),即使受轻微外力作用就能引起骨骸断裂,称为病理性骨折。因此,发生骨折的主要原因是外伤、撞伤、跌伤、挤压伤,还有一些是骨骸本身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