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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填补食药领域法制空白

2022-07-28
来源:求医网

深圳作为一个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市食药监局再次为这座城市增添了多部首创的法律法规,填补了相关领域的法制空白。据了解,药监部门针对豆制品和亚硝酸盐监督、药品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药师管理、药品零售企业信用建立、化妆品经营规范等热点难点问题,2008年牵头制定了《深圳市豆制品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2部政府行政规章;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深圳市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管理的指导意见》、《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师管理办法》、《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指导规范》等4部政府规范性文件,填补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

其中,市食药监局食品处牵头制定的《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安监处牵头制定的《关于加强深圳市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管理的指导意见》是国内对单一品种亚硝酸盐、单一环节关键控制点进行立法的首创之举;保化处起草的《深圳市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指导规范》亦为化妆品立法领域的开先河之作。值得一提的是,流通处牵头制定的两部《办法》,随着鉴定站等单位的贯彻实施,初步解决了假药师证、药师“空挂、走穴”、部分药师水平低下等问题,有效遏止了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速度,并基本确立了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的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标志着我市药品零售行业地方法制建设步入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