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病因尚不十分明了。研究认为:内分泌失调、免疫功能下降、长期的精神紧张以及一定的遗传因素是乳腺癌发病的内因,而病毒感染、乳腺外伤、炎症、射线照射、高脂肪饮食又与乳腺癌有重要关系。如果某妇女的母亲或其姐妹患过乳腺癌,那么该妇女发生乳腺癌的机会则会比一般人群高2—3倍,这反映了一种遗传上的易感性。
此外,如果某妇女已经患过一次乳腺癌,那么她患第二次乳腺癌的机会也会比一般人群高。乳腺癌发病的其他危险因素主要与激素对乳腺组织的刺激作用有关,从未生过孩子或在35岁以后生第一胎的妇女,其思乳腺癌的危险性要比其他人增高3倍左右。另外,韧潮过早(12岁以前)或绝经过晚(55岁以后)的妇女患乳腺癌的危险性约增高2倍。一般地说,口服避孕药并不增加乳腺癌的发病机会,但如果在第一次仔孕前使用口服避孕药达数年之久,可能会对乳腺癌的发病有一定的影响。有报道指出,绝经期后长期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以增加乳腺癌的发病危险性,但目前对这点还没有定论。最后要提到的是,肥胖可以使乳腺癌的发病机会增加1.5倍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