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情况,从11月起,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利用一个月时间对特区内63家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进行了检查,对6家医疗机构药房发出警告,对12家医疗机构药房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销毁霉变劣药2批。
从检查情况看,少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此次检查发现有5家医疗机构存在药品霉变中药材生虫现象;二是索证验收不规范,发现有证件过期、无质量协议书、生物制品无签发合格证的情况;三是药品仓储管理不合规定,主要表现在有少数医疗机构药品仓库无温湿度记录或记录不全、未按要求存放药品、药品有靠墙、堆地存放现象。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依法采取责令改正、警告或扣押问题药品等措施。
